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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人民法院概况

2016-10-09 16:33:59 来源: 本站

丰镇市人民法院概况

  丰镇县(市)人民法院于1950年成立,办公地点在现民政局院内(旧城区解放巷25号院),1966年底与公安局、检察院一并纳入军事管制,内设审理组行使原法院职能,1972年11月军管撤销,公、检、法分设,法院恢复办公。1991年1月随撤县改市,丰镇县人民法院更名为丰镇市人民法院,同年办公地点由原址搬迁至原县委大院西侧(旧城区解放巷28号院),2002年7月根据市委、政府确立建设党政新区规划,原法院旧城区解放巷28号办公场所经市国资局公开竞价整体拍卖,2002年8月丰镇法院临时搬迁于工业区商城南门东侧,原石材管理委员会二层简易楼办公。

  2003年10月12日丰镇法院新建审判大楼在新区党政大楼西侧500米处奠基开工,占地面积1212平方米,大楼共六层,建筑总面积4660平方米,其中审判法庭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办公、会议、附属等建筑面积2660平方米。大楼外形设计为“山”字形,含有 “执法如山”的寓意,同时又像一架天平,象征着“公平与正义”。

  我院于2006年8月1日搬迁入住宽敞明亮、设施齐备的新审判大楼办公,并开通了政法网和法院网,配备了监控器、扫描仪、刻录机、投影仪、电子显示屏等电器设施,建成了以主机房为中心,各庭室局队、审判法庭等为网点的局域网,极大地促进了法院物质装备建设。2011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丰镇市辖区人口31万,全市总面积2704平方公里,全院内设机构17个,建制人民法庭5个,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64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3人,法律大学本科学历的53人,大专以上学历的5人,中共党员43人,长期以来,丰镇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各项工作和建设得到了稳步发展,审判工作由刑事、民事两大类发展到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全面开展,并实现了立审、审执、审监分离,年均审执结案件1000余件,并呈逐年上升趋势。新一届领导班子勇于创新,厉行改革,按照《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要求,逐步实施了审判机构、审判组织、案件审理、裁判文书、书记员管理、审判监督等改革,逐步建立起科学的审判运行机制,完善的法院管理机制。以“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为宗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整体工作连续多年进入乌兰察布市法院系统前列,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有50%的干警立功受奖或被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两级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等荣誉称号。

   院集体两次被自治区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三次被乌兰察布市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多项工作受到丰镇市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嘉奖,2009年荣获自治区优秀法院称号,2011年被自治区高院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2012年3月,被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1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并荣获“全市法院系统2011年度集体三等功”,被评为“2011年度财务工作先进单位”“创先争优”先进单位,被中共丰镇市委、市政府授予“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优秀奖”。一名同志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办案标兵”“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先进典型候选人”。如今的丰镇市人民法院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司法核心价值观、文化建设、千名法官下基层、树形象等教育实践活动中,院党组团结带领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崭新的精神状态和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工作业绩,回应公众诉求,传播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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